本次验收项目位于林州市长春大道东段599号,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于2020 年2月3日取得河南省生态环境厅审批,批复文号豫环审【2020】5号。现持有安阳市生态环境局颁发的辐射安全许可证,证书编号:豫环辐证[10175]。
本次验收内容及规模:将老院区一台西门子Artis zee Ⅲ ceiling型数字减影血管造影机(简称“DSA”)搬迁至医技楼四层DSA机房1。
本次项目实际总投资9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约100万元。
本次验收的数字减影血管造影机及其配套防护设施和安全措施己同步建成,具备竣工环保验收监测条件。特此公示,详见附件。
附件:林州第二医院新院区核技术应用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pdf
林州第二医院设备科
2022年4月22日